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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6月8日,我国医疗保障局发布了《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管理暂行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管理暂行办法》征求意见稿),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。
熟悉该领域的人都知道,我国医保的医用耗材管理长期以来一直缺乏整体性的规范。因此该征求意见稿的制定和未来实施,有着该领域中“里程碑”的意味,将会对相关行业产生深远的影响。
纵观这份新鲜出炉的《管理暂行办法》征求意见稿,可见其中亮点颇多,而最引人注目的内容之一,就是在医用耗材领域中引入了“准入管理”的方法。在第一章第三条就明确提出了:“【准入管理】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综合考虑医用耗材的功能作用、临床价值、费用水平、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,采用准入法制定《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目录》(以下简称《基本医保医用耗材目录》并定期更新,动态调整。《基本医保医用耗材目录》内医用耗材按规定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。”
在我国医用耗材领域,国家医保既往的管理方法,原则上是“非禁即入”,即:除非医保部门有明确的规定指明某些医用耗材不纳入报销,或某些耗材(主要是高值耗材)的定价和使用必须符合医保专门的要求,否则大多数医用耗材都是可以直接纳入医保范围,可以单独或包含在医疗服务项目中进行收费和报销的。这就是人们戏称的“黑名单”方法。
随着我国医改的不断深入,当药品领域改革的不断加强,药费得到了一定的控制,尤其是“药占比”被严格监控的情况下,医用耗材的使用量和金额出现了补偿式的快速增长,吞噬了一部分药品改革的成果。因此一些部门和地区也提出了“耗占比”监控的管理思路,力图控制医用耗材领域的失序。
事实上,采用药占比、耗占比等刚性指标来强行考核约束复杂多变的医疗行为,一直是受人诟病的。要理顺医用耗材的使用和支付,需要有更完整的管理策略。在此次《管理暂行办法》征求意见稿中,我们看到医保部门参照药品准入管理的改革经验,全面提出了耗材准入管理方法,就体现了这样的管理思想变革。
纵观这份新鲜出炉的《管理暂行办法》征求意见稿,可见其中亮点颇多,而最引人注目的内容之一,就是在医用耗材领域中引入了“准入管理”的方法。在第一章第三条就明确提出了:“【准入管理】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综合考虑医用耗材的功能作用、临床价值、费用水平、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,采用准入法制定《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目录》(以下简称《基本医保医用耗材目录》并定期更新,动态调整。《基本医保医用耗材目录》内医用耗材按规定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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